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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根据的规定,亲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
亲生父母起诉解除收养关系是可以杰出的。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需要去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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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根据的规定,亲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1、养父母死亡并不直接导致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养父母死亡也并不导致收养关系解除。 2、虽然养父母死亡并不直接导致收养关系解除,这并不意味着养父母死亡后收养关系便不可以终止。 3、从收养应当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原则出发,在养父母双方都死亡后,养子女的监护人(一般是养父母的近亲属)可以与送养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恢复。如果生父母仍无力抚养子女,养子女的监护人亦可将子女转由他人收养(转收养)。
一、养父母子女能否解除收养关系 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2、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二、怎么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手续 1、受理部门:县(市)民政局。 2、部门职责:实施本市辖区内的收养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依法处理违法的收养行为,宣传相关法律,倡导合法的收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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