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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在以下情形下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 1. 可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决定机关申请取保候审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决定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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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不批捕后,你可以申请取保候审,至于能否通过审核,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问我关于取保后是否会被开庭的问题,具体情况需要考虑。有时候,检察官认为嫌疑人的情况不够逮捕条件,因此会给予取保候审。在这种情况下,不太可能再将其拉出开庭。但是,如果在正常的刑事诉讼程序中申请取保候审,则仍需经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法院的层层审批。如果案子最终被起诉,法院也应该亲自出席庭审。因此,到底能否开庭还是取决于案子的复杂程度。如果证据不足充分,事实含糊不清,甚至可能无法认定嫌疑人有罪,那么开庭审理的可能性自然就微乎其微了。大家需要记住,取保候审实际上是一种给犯罪分子上枷锁的刑罚手段,也是刑法的一种措施。但这并不意味着案子就此结束。只要执法人员在这段时间内找到所有证据,法庭就能做出判决。因此,我们仍然需要根据每个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决定如何处理庭审问题。
在司法程序中,即使案件已经交由法院审理和裁决,仍然可以考虑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取保候审。所谓取保候审,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刑事法律体系内,特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依法要求某些特定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供担保人员或者缴纳保证金,以确保其应召随时出庭受审的一项强制性措施。该项职责通常由公安机关负责具体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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