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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怀孕,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5个月工资),此外,还应支付生育津贴,生育费用(含:检查费、接...
1、女职工在孕期如果具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严重过错的,能被辞退;但如果没有严重过错的,则不能被辞退,否则单位要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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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劳动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对于“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考虑到其特殊的身体情况,法律规定已经从工作时间、劳动强度上作出了保护性规定。该保护规定并不因女职工是否已经办理婚姻登记、取得准生证为前提。同时,从劳动者的角度,在享受法律所给予的特殊保护时,劳动者亦应自觉遵守和执行公司的考勤制度、管理制度。否则,即使是“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也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解除双方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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