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变更公证遗嘱。...
可以。 1、遗嘱公证可以通过再立公证遗嘱的方式进行更改。 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变更公证遗嘱。
遗嘱变更是指遗嘱人依法改变原先所立的遗嘱的部分内容。遗嘱的变更和撤销,必须由遗嘱人按照法定的形式和程序亲自为之,不允许委托他人代理。遗嘱的变更和撤销方式有明示方式和推定方式两种。遗嘱变更、撤销遗嘱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的,推定变更、撤销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2、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内容相抵触的,推定遗嘱变更、撤销。 3、遗嘱人故意销毁遗嘱的,推定遗嘱人撤销原遗嘱。
变更公证遗嘱不必须经公证部门。自然人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的,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因此,变更公证遗嘱不必须到公证部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的,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9人已浏览
469人已浏览
344人已浏览
28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