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征收依据。一、关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对象:《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共列举了六种:...
在中国,不管在哪里生育第三胎的,都要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目前,我国没有政策允许生育第三胎,只是在有些地区是有条件的放开二胎,相关规定:《社会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二)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和生育证。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本条前款第(二)项规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本条所称总收入,按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的双方实际收入计算。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调查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实际收入需要税务、公安、统计、劳动保障、房产、价格等有关部门协助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农村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市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市、县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农村居民以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城市居民以本市、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按照所在地市、县(区)、自治县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或比例向男女双方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一)超生一个子女的,按三倍至四倍征收;超生两个以上子女的,每个子女按五倍至六倍征收;(二)婚外生育子女的,每个子女按五倍至六倍征收;(三)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子女的,按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征收;(四)符合再生育条件需经批准但未经批准生育子女的,按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征收;(五)农村居民未经申请、核定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百分之五征收。超生子女、婚外生育子女的,其个人实际年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除按照前款规定征收外,还应按其超出部分的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违法收养子女的,由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民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按其子女数依照前两款的有关规定处理。社会抚养费由市、县(区)、自治县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由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缴款书。
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征收依据。一、关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对象:《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共列举了六种:(1)不符合生育规定条件生育第二个子女的;(2)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条件和间隔要求,但未经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的;(3)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条件但不符合生育间隔要求的;(4)非婚生育的;(5)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6)违法收养子女的。 二、计征方法及征收标准:社会抚养费以市或区县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计征。居民年实际收入高于上述基数的,以其年实际收入为基数计征。 社会抚养费按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对违反《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男女双方分别计算。 (一)符合规定,未经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征收基数的四分之一计征。 (二)不够间隔,未经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征收基数的二分之一计征。 (三)不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征收基数的2-5倍计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81人已浏览
117人已浏览
155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