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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
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如下: 1、追究刑事责任,是指通过侦査、起诉、审判活动,查究特定人因实施刑事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而依法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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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新《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人因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并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是适用于犯罪分子的主要刑罚,只能独立使用,不能相互附加。主要刑罚分为控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分为罚款、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外国人也可以独立或附加适用于驱逐出境。刑事责任的规定如下:刑事责任是指通过调查、起诉、审判活动,调查特定人员因刑事法律禁止的行为而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刑事责任的目的是消除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法律秩序。刑事责任只能由国家专门机关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和法律程序进行。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其他社会秩序的,不得分裂国家、民主、民主、经济和其他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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