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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结婚证的时候户口本不会在上面要盖章。领取结婚证后民政局不在你们的户口本上盖章的,你要是更改婚姻状况那就要拿着户口本、结婚证到派出所办理即可...
领结婚证的时候户口本不会在上面要盖章。领取结婚证后民政局不在你们的户口本上盖章的,你要是更改婚姻状况那就要拿着户口本、结婚证到派出所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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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户口本上没有承办人盖章的,只要是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办理的,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2、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23条的规定,只要求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与居民身份证上的一致,并未对户口簿上应加盖哪些印章作出规定。同时,第23条第3款还规定:”居民身份证或者常住户口簿丢失,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据此,只要常住户口簿是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办理的,就可以用来办理结婚登记。
不会。领取结婚证后,民政局不在你的户口本上盖章。如果改变婚姻状况,必须持户口本和结婚证到派出所办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明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无旁系血亲的签字声明。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核实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1、户口本上没有承办人盖章的,只要是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办理的,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2、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23条的规定,只要求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与居民身份证上的一致,并未对户口簿上应加盖哪些印章作出规定。同时,第23条第3款还规定:”居民身份证或者常住户口簿丢失,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据此,只要常住户口簿是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办理的,就可以用来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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