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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行记名股票时,应当在股东名册中记录以下事项: 一、股东姓名或住所; 二、各股东持有的股份数; 三、各股东持有的股票编号; 四、各股东取...
公司发行记名股票时,应当在股东名册中记录以下事项: 股东的姓名或姓名及住所; 各股东持有的股份数; 各股东持有的股票编号; 各股东取得股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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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名股票上需载明的事项有: 1、公司的名称和成立日期; 2、股票的种类、票面金额、代表的股份数和编号; 3、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和公司的盖章; 4、如果是发起人的股票的,要标明发起人股票的字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 (四)股票的编号。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
命名公司债券是指在票面上记录债券持有人姓名或名称的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以背书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转让后,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住所记录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中。公司债券发行记名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注明以下事项:(一)债券持有人的姓名、姓名和住所;(二)债券持有人取得债券的日期和号码;(三)债券总额、票面金额、利率、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四)债券发行日期。发行无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注明债券总额、利率、还款期限和方式、发行日期和债券编号。
(一)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债券持有人取得债券的日期及债券的编号; (三)债券总额,债券的票面金额、利率、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四)债券的发行日期。发行无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债券总额、利率、偿还期限和方式、发行日期及债券的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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