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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和乙的约定仅仅对内有效,在对外关系上,如果甲已经将该笔债务转让给任意第三人,乙必须向第三人履行付款的义务。至于因债权转让增加的费用,由让与...
乙欠甲债、丙又欠乙债,三者之间形成“三角债”,当乙不向丙追偿债务致使甲的债权不能清偿时,甲可以行使代位权,直接向丙主张权利。具体包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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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方与甲方有合同可以开票。rr按照问题的描述,丙方只能对乙方开票。r按照税务“三流一致”原则,给谁订立合同、就对口谁开票r采购的货款,谁支付货款、给谁开票r否则涉嫌虚开
债权人可以将金钱债权转让给他人。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债权人可以将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之外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同时,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对第三人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债权人可以将金钱债权转让给第三人。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不是属于以下情形的,是可以转让的: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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