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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 1993年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关于停止办理公、检、法、司所属的机关申办的“讨债公司”登记注册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各级工商行政...
在国内,讨债公司是非法的,国家相关部门曾三次发文禁止成立“讨债公司”,目前一些“讨债公司”都是打着“调查”、“咨询”、“管理”的名义开设。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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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有些债权人会委托讨债公司讨债,因为他们无法反复讨债。事实上,社会上有许多所谓的债务清偿公司,形式多样。那正规的债务公司是否合法呢?答案不合法!1993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停止公、检、法、司机关申请的讨债公司登记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立即停止公、检、法、司机关申请的讨债公司和类似企业登记;各级工商行政管理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通知其立即停止讨债业务。1995年,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当时的国家经贸委联合发文,禁止以讨债为名的企业进行工商登记。五年后,国务院三部门再次明令取缔各类追债公司,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设任何形式的追债公司。所以讨债公司是违法的。自然没有正规和不正规的说法。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都是违法的。
1、违法。讨债公司,虽然已注册的公司存在,若存在非法拘禁、恐吓、威胁、故意伤害债务人等讨债手段或行为的,属于非法行为,触犯刑法相关规定,也是违法行为。 2、目前我国禁止注册成立“讨债公司”。一些所谓的讨债公司要么没经过工商注册,要么是以咨询服务等其他名义注册的。其次,对于接受债权人委托代为与债务人交涉催要债务的人而言,正常交涉催要可以。但不能有违法行为。如果有侵犯他人人身自由、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等违法行为,视情况和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排除刑事责任的可能。
不合法。 1、正规讨债公司不合法。讨债公司承办委托书账追债,没有法律依据,缺乏法律赋予的权限和行政强制力。讨债公司的存在,不仅扰乱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危害社会治安,而且助长了地下非法讨债活动,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2、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取缔各类讨债公司严厉打击非法讨债活动的通知》第一条取缔各类讨债公司,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对继续从事非法讨债活动,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要坚决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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