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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不需要夫妻共同去办理。《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簿、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
丢失结婚证可以申请补办,当事人应当携带户口簿和身份证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当事人的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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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了结婚证丢失怎么补办?《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也就是说申请补办结婚证的当事人应持户口簿和身份证,向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能够查找到档案的可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查档证明进行补领,查不到档案的可在原单位或街道开具证明后补领。需要说明的是,属集体户口须提供首页和本人户籍卡,如复印件须加盖派出所或单位红章。如不能提供户口本原件,须出具加盖派出所印章的户籍证明。此外,当事人双方必须到场。夫妻要是需要离婚的话,那要也要按照规定办理了离婚手续的,那么才能解除婚姻关系。这个时候就会要求提供一定的证件,里面就包括了结婚证。而在结婚证丢失的情况下,虽然会对离婚手续的办理造成一定的影响,但并不是说就一定不能离婚。
补办结婚登记,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补领结婚证以后,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当事人遗失,破坏结婚证书,可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充。婚姻登记机关验证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文件,确认实际情况下,必须为当事人重新发行结婚证明书、离婚证明书。补办结婚证是可以由当事人委托他人办理,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上还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如果婚姻登记档案丢失,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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