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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强制拆除的,应当根据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房屋属于合法建筑的,可以要求拆迁单位进行赔偿,赔偿的数额应当根据房屋的市场价格进行确定。 ...
1、房屋被强拆,可以报警处理。 2、方法: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 (2)保留送达回执,在遭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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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被强拆,可以报警处理。 2、方法: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 (2)保留送达回执,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房子被强拆这肯定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的第一,房屋强拆肯定涉及到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问题,你可以向上级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强拆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现在必须由人民法院执行,现实中一般都是拆迁公司来干的,可以去起诉要求赔偿的。强制拆迁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法定条件: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二是人民法院不能强制执行。实践中有些市、县人民政府不守法,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不能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拆迁。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采取强制拆迁。实践中,可以强制拆迁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签订了补偿协议,不搬迁的;二是作了补偿决定,既不搬迁又不按照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3、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没有提供货币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的不能强制拆迁。4、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3)、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的;4)、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5)、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6)、超越职权;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房子被非法强拆当事人有权对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限期拆除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审查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被拆迁人在遇到行政机关强拆时既可以在针对行政机关强拆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行政赔偿的请求,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也可以首先确认行政机关的行政强拆行为违法,待法院判决确认其违法性后,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由赔偿义务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对赔偿数额有异议,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在没有任何政府法律文件的强拆行为,在实践中很难直接提起复议和诉讼。原因有两点:其一、因为没有政府批准文件,执行强制拆除的人员身份无法确认,也不知道其是代表个人实施还是政府部门实施,也就是说你根本无从知道实施强制拆除行为的是谁或者是哪个部门。其二、在复议或立案环节,由于你主张是某政府部门的非法强拆但是却拿不出相应的证据,要么不予立案要么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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