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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 (2)行政拘留不同于...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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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安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公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得给予行政拘留处罚:(1)14岁以下16岁以下;(2)16岁以下,第一次违反公安管理;(3)70岁以上;(4)怀孕或哺乳不满1岁的婴儿。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执行。被处罚人及其亲属发现担保人或者按照规定缴纳保证金的,可以申请行政主体暂停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而常见的行政处罚类型。行政拘留是指法定行政机关(特别是公安机关)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公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警告、罚款的情况。因此,法定行政机关(特别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员,可以在15天内发现严格的行政拘留条件和程序。
第一百零七条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如果找不到人,有他的可供执行的财产也可以强制执行,但拘留肯定是不行的,人都找不到在哪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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