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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登记条例第18条修改

2022-09-11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的全体股东或者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二)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XX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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