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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和劳动保障部联合发布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第7条规定:“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
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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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的规定,自然人个人是不能成为劳动法意义上的用人单位并且与劳动者形成劳动关系的,所以据此我们判断您与包工头之间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并非是劳动关系。对于劳务关系而言,您向对方提供了劳务,对方应该向您支付相应的报酬。如果您和对方签订了书面的劳务合同或者虽然形成的是口头的协议但是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协议内容的,并且双方对于报酬有明确约定的,在对方拒不支付报酬的情况下,您可以向法院起诉,依法维权。
你口中所谓的老板是包工头还是建筑公司负责人?估计你说的是包工头,严格按法律来说,包工头是没有承包资质的,所以你实际的劳动关系还是和建筑公司建立的,你们去找建筑公司要钱,如果他们不给,你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建筑公司支付工资后由它自己去找包工头要钱。如果上述办法都不行,你们直接起诉建筑公司和包工头。情节严重的话,可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你们可以找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甲方支付工资,不如所愿,就去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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