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申请回避行政案件的条件是认为审判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到审判结果的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或者是审判员自己觉得与案件有关系的自己提出申...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5条规定,回避的对象包括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对于审判人员的范围,《若干规定》明确为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新刑事诉讼法关于回避的规定包括:法官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本人或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在本案中担任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的;与本案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回避。
回避制度,是指审判人员和其他法定人员在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时,退出对本案审理的制度。根据法律规定,回避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和勘验人等。需要回避的法定情形有: (1)审判人员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所谓近亲属,一般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 (2)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所谓利害关系,是指案件的处理结果会直接或间接涉及审判人员本人的利益。 (3)审判人员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应注意,这里的“其他关系”是有限制的,即是“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其他关系。
申请回避的程序为: 1.当事人向法院提出回避申请的,应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最晚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如果超出了这个时间,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申请回避的权利即丧失; 2.法院收到回避申请后,会对回避理由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 3.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时,应当说明事实和理由,并提交相应证据予以证明。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6人已浏览
292人已浏览
299人已浏览
20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