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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只要已满14周岁的少女与对方自愿发生性关系的,就不构成强奸罪。对于两个未成年人怀孕的,如果需要打胎的,关于赔偿问...
若女方事后报案,证明女方是非自愿与男方发生性关系,则男人涉嫌强奸犯罪。所谓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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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女方是自愿的,那么不构成犯罪,如女方不是自愿则构成强奸罪;2、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与未满十四周岁幼女发生性关系,不论该幼女是否自愿,均构成强奸罪。与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在女方自愿的情况下不构成犯罪,违背其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则构成强奸罪。
这种情况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理,和14到16周岁的女性发生性行为(自愿的)不属于犯罪,但跟14周岁(需要明知)以下的幼女发生性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那就构成了强奸罪,但是根据强奸罪的司法解释,未成年人同14周岁以下幼女偶尔发生性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构成强奸罪,同时其他人确实不知道女方不满14周岁的,自愿发生性行为的,一般不宜以强奸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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