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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性牙损伤对于一般性的牙损伤,受害人可主张的赔偿项目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等。其中,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
缺失两颗牙齿,一般够不上伤残等级,属于受伤未致残的情况。交通事故赔偿一般包括以下项目:受害人受伤未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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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齿损坏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全额赔偿事项规定如下:构成伤残等级,由伤残赔偿限额赔偿。否则由医疗费限额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对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依据的标准,包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人身损害的赔偿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分别是: 1、精神损害抚慰金 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2、医疗费 第十九条,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3、误工费 第二十条,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护理费 第二十一条,条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5、交通费 第二十二条,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6、住院伙食补助费 第二十三条,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7、残疾赔偿金 第二十五条,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首先,受害人可以得到因牙齿损伤而支出的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用、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护理费等必要的费用。 其次就是根据牙齿受到损害的具体原因,受到损害的程度,根据当地关于此类受损的政策法规来确定具体的伤残赔偿金,各地标准不一,不能一概而论。 上述伤残鉴定标准可以看出,牙齿伤残有时候是伴随着其他伤残情况一起发生才能构成相应的伤残标准,必须得几个条件同时满足才能够成伤残标准。相关赔偿标准需根据受损原因,归属于哪一种事故,比如说交通事故致人损害,就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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