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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时通常会本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法院通常会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学历,家庭环境等因素,建议你方可以...
主张抚养费的,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付抚养费一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抚养费的数额后向法院起诉或者与对方协商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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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关系到孩子抚养权归哪一方的问题,一般先由父母双方协商,就由谁抚养,抚养费怎么出,对孩子的探望等达成统一。如果能达成统一当然是好的,但是通常会有父母双方都争夺抚养权的情况,怎么做才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呢? (一)起了争议就有可能上法院,我们可以从法院的判决方式来看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效做法。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首先必须保障孩子的稳定生活,所以收入的稳定、固定的居所是必须具备的。 (二)要注重环境对孩子的影响,太过喧闹的环境,不安的家庭氛围自然是不利于孩子成长的。 (三)孩子所跟随一方的生活习性,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父母的生活习性直接影响孩子的成长方向,所以这一点至关重要,不可忽视。 (四)最后父母的健康状况,就算父母工作好,环境宜人,生活习惯都不错,但是如果父母本身具有严重的疾病,对孩子的身体是极其不利的。总结以上几点,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不仅要给孩子稳定的生活,还要有能让孩子心理健康成长的条件,唯有如此才能说服法官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另外,要得到孩子的抚养权也可以从另一方着手,如果自己这一方的条件比另一方更适合孩子成长,也是争取抚养权的重要判断因素。通常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允许离婚夫妻先协商处理,但要是无法协商一致的话,则起诉到法院由法官作出案件的时候,才会实际遵循上述子女归属的原则。而具体争夺抚养权的时候,就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才行。若需要帮助的话,可以委托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
诉讼有利条件:1.家人均无丙肝。2、除92年输过血外,无其他输血记录。3、有证据证明在该医院输血。 不利条件:案发时间较长,对方会在得病原因上纠缠。但律师认为从得知病情到目前只要不超过一年,诉讼时效不会有问题。况且在举证方面依据最高院的《证据规则》,本案实行举证哲人倒置,医院应当就治疗无过错且其行为对患者得病没有因果关系进行举证。院方比较困难。 准备资料如下: 1、有证据证明孩子在92年(输血)之前没有丙肝。 2、有证据证明在该医院输过血。 3、当时的病历档案(可到相关医院查档)。 4、现在的诊断记录。 5、已花费的医疗费单据。 6、后期治疗费用证据。 其他需准备的证据要根据具体案情确定。
作为女方,以下情形争取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 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2、十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因此,如果孩子已经十周岁或者更大一些,要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必须得到孩子的认同,让孩子更愿意跟母亲一起生活。当然让孩子作这样非此即彼的选择未免有些残酷的。 3、对于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孩子,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优先考虑的情形如下: (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男方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具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的,需要男方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比如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病历复印件,证人证言、学校的相关证明等等。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如果子女一直随男方生活,法院为了子女的成长,一般不会轻易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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