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诉讼中证人的范围十分广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
《刑事诉讼法》第187条规定:“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按人民法院通知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刑事诉讼法》第187条规定:“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按人民法院通知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本条旨在保护法益是亲属之间的伦理关系价值。刑事诉讼法考虑到强制配偶、父母、子女在法庭上对被告人进行指证不利于家庭关系的维系,明确免除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出庭作证义务。但法律并不剥夺直系亲属出庭作证的权利,只要证人有此意愿,就可以自愿出庭。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及其家属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辩护人接受委托,在审判中为被告人依法进行辩护,是辩护人的一项义务。被告人认为辩护人的辩护对自己不利的,有权拒绝辩护人的辩护,由自己进行辩护或者另行委托其他辩护人进行辩护。
《刑事诉讼法》第187条规定:“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按人民法院通知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本条旨在保护法益是亲属之间的伦理关系价值。刑事诉讼法考虑到强制配偶、父母、子女在法庭上对被告人进行指证不利于家庭关系的维系,明确免除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出庭作证义务。但法律并不剥夺直系亲属出庭作证的权利,只要证人有此意愿,就可以自愿出庭。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及其家属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辩护人接受委托,在审判中为被告人依法进行辩护,是辩护人的一项义务。被告人认为辩护人的辩护对自己不利的,有权拒绝辩护人的辩护,由自己进行辩护或者另行委托其他辩护人进行辩护。
证人受传统落后的思想影响,主观上不愿出庭作证。自古以来,百姓进衙门都被人们认为是不好的事,同时,“家丑不可外扬”、“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更是影响甚深。有些人法律意识不强,认为作证就是在人家背后下“黑手”,不是光明正大行为,会被人耻笑。而有些人则缺少正义感,“不关己事,高高挂起”,总是从自身的利益出发,怕给自己带来不便,得不偿失,很少考虑到被害人的感受。同时,证人也害怕出庭作证会遭到打击和报复,给家人带来不安全。处于以上原因,证人主观上都不愿出庭作证,甚至不愿作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3人已浏览
239人已浏览
102人已浏览
9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