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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起行政诉讼是有期限的。 2、根据《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
1、合法权益受侵害的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其具体的诉讼期限一般为十五日。 2、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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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的期限,如果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是六个月;如果是复议后再提起行政诉讼,自收到复议决定书或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适用普通程序,是从立案之日起6个月,适用简易程序,是从立案之日45天。具体可以参看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第八十三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第三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最高法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讼权利或者法定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 第四十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起诉期限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涉及房地产的具体行政行为自作出之日起20年以上,其他具体行政行为自作出之日起5年以上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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