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能否作为交通肇事逃逸定罪依据

2022-08-17
逃逸行为可以作为交通肇事罪的定罪根据,但不能作为定罪的责任依据。最高法《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本规定中的逃逸是在明晰了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前提下而逃逸的,也就是说是将逃逸行为作为剥离在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责任认定之外的因素,比如甲因醉酒超速驾车致使路人乙重伤,而后甲逃逸,此时甲的犯罪构成为:因醉酒超速负的全部责任+被害人重伤+逃逸=交通肇事罪。此解释对逃逸行为的定位为定罪的依据,而不是定罪的责任依据。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