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原...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1)》第61条:[非法处理进口固体废弃物事件(刑法第339条第1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如何量刑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根据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禁止中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家禁止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限制进口可以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废物适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第三款和《刑法修正案(四)》第二条关于将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修改为:“以原料利用为名,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果没有逃避海关监管将固体废物运入国境的,构成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制度。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以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人体健康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也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也就是说行为人对造成的严重危害后果主观是过失的,但是,对于未经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是法律禁止的,行为人则是明知的。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 1、必须是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 2、实施了将境外的固体废物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实践中,本罪的主体大多为废物进口单位或废物利用单位。个人单位构成本罪的情况极为罕见。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5人已浏览
227人已浏览
217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