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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系安全带的乘客一般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警告或20名乘客-罚款200元。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驾驶员和乘客在驾驶机动车时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安...
乘客不系安全带: 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时,乘车人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罚款20元。在城市市区限速50公里以下路段驾驶机动车,乘坐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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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新交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员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次记2分。新交规的这条规定只针对司机,而且前提是“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对副驾驶座位上的乘客,没有具体要求。正确的说法应该是,副驾驶座位上乘客没系安全带的,不会处罚驾驶员,而是处罚乘客。
据了解,由于各地政策的不同,各地的处理标准多有不同,在大多省份,驾驶员不系安全带按照扣2分罚100元来处理,副驾驶和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的话,多不扣分,罚款数额也一般在550元左右。在此类规定中,处罚最高的可能就是深圳了。据悉,依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有关规定,驾驶员和车上乘客不系安全带,最高可处扣2分、罚款500元处理。具体规定如下:高速公路:所有车,处罚500元,记2分;快速路:重点车,处罚500元,记2分;主干道:重点车,处罚200元;
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0元罚款:(一)从匝道进入或者驶离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时违反规定使用灯光的;(二)通过施工作业路段,不减速行驶的;(三)违反规定变更车道的;(四)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的;(五)机动车行驶时,不使用安全带的;(六)正常情况下低于规定最低时速行驶的;(七)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违反规定速度行驶的;(八)没有正确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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