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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异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当事人可以在一方当事人离开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带好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都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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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法律观点: 1、有协商和起诉两种方法,若协商不成只能起诉。起诉要到被告地或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起诉的人民法院。 2、若一方在住满一年,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 3、若双方都同意,可以办理速裁,半个月左右就可以办好。 4、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没有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抚养费包括生活费、费、医疗费等。 5、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6.依照法律规定,有家庭暴力时,受害方离婚时,可以要求家暴方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且在分财产综合考虑,适当照顾受害方。
1、不可以。 2、除非上海为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否则外地结婚证不可以在上海办理离婚。根据规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视情况而定。只能选择诉讼离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对方在当地有常住地的,应该到对方常住地法院提起诉讼,一方有的也可以在自己常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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