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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1日起广州市(番禺区、花都区、南沙区、从化市、增城市除外)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1100元/月其中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
1、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10〕44号),经市政府同意,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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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第五条,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根据广东省人社厅发布的《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结合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广东省政府决定对自2018年7月对全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其中广州市2019年最低工资标准还是沿用2018年7月实施的标准:22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3元/小时。
5月起全省平均提高19%。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我省上次调整标准的时间为2013年5月1日,考虑到2年未调整,本次调整平均增幅为19%,仍保持以下四类标准。调整后,我省最低工资水平总体居于全国前列。考虑到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本次调整设置了2个多月的缓冲期,便于企业调整生产经营成本预算。
广州最低工资标准:2100元/月。 广州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0.3元/小时。 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2018年7月1日起,对广东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其中,广州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1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3元/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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