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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无效,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重大误解是指一方因自身过错误解合同内容...
当事人不可以随意变更合同,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可以变更。一方当事人擅自变更合同的,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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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误解是表意人为意思表示时对意思表示的内容发生了具有交易上重要性的认识错误,主要是①对法律行为性质的认识错误,如把买卖的意思当成赠与的意思②对人的认识错误,例如年龄、性别、信仰、犯罪前科、能力等方面的认识错误③对标的物性质和数量的认识错误,例如品种、质量、规格,将一份标的物的价格的要约当成十份标的物价格的承诺④传错、写错、说错,例如想以一千元出售货物误说成以一百元出售 即当事人因错误无意(不能是有意)作出了不真实的意思表示,该合同可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因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可以撤销。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重大误解是表意人为意思表示时对意思表示的内容发生了具有交易上重要性的认识错误,主要是①对法律行为性质的认识错误,如把买卖的意思当成赠与的意思②对人的认识错误,例如年龄、性别、信仰、犯罪前科、能力等方面的认识错误③对标的物性质和数量的认识错误,例如品种、质量、规格,将一份标的物的价格的要约当成十份标的物价格的承诺④传错、写错、说错,例如想以一千元出售货物误说成以一百元出售 即当事人因错误无意(不能是有意)作出了不真实的意思表示,该合同可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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