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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缓期执行,是我国刑法所独有的一种刑罚制度。它适用于那些应当判处死刑,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罪犯,死刑缓期执行期限固定为两年。实行这个制度,...
死缓,全称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执行死刑的一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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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非缓期两年执行。缓刑是对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确有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在判处一定刑罚的同时,宣告缓刑。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没有犯罪或者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缓刑考验期满后,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也就是附条件的不再执行原判刑罚,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发现有犯罪行为或者发现在判决前有余罪的,撤销缓刑,将原判刑罚及新罪所判处的刑罚实行数罪并罚。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有严重违法行为,也可以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意思就是说在二年的考验期内如果没有犯新罪,没有严重违法行为,没有未交待的余罪,二年期满后,原判的二年有期徒刑就不再执行。因此在这两年内要严格遵守各项法律及刑法中关于缓刑的规定。
死刑缓期执行,是指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即死刑缓期执行,又称死缓。 死刑缓期执行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刑种,而是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前提同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一样,必须是“罪行极其严重”,应当判处死刑的。如果法律没有规定死刑条款,或者所犯罪行不该判处死刑,就不能适用死刑缓期执行。例如,我国刑法规定对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在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同样也不适用死刑缓期执行。 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现,可以不立即执行死刑。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是区分死刑立即执行与死刑缓期执行的界限。一般是指该罪犯罪行虽然极其严重,但犯罪分子投案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共同犯罪中有多名主犯,其中的首要分子或者罪行最严重的主犯已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他主犯不具有最严重罪行的;被害人在犯罪发生前或者发生过程中有明显过错的,等等。对于死刑缓期执行的,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判决,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被判处死刑的罪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给予两年的缓期,这就是刑法中所称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不是一个单独的刑罚种类,而是死刑的一种执行制度。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行为人罪该处死刑,如果行为人罪不该处死刑,则不能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二、不必立即执行,一般是指罪该处死刑的罪犯,有投案自首、立功表现或有其他从宽处罚的法定条件,或者犯罪主体在智力上存在明显障碍,或者被害人本身有明显过错等。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缓期二年执行期限届满,没有故意犯罪的,可以减为无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判处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二年执行期限内又重新故意犯罪,经查证属实,执行死刑,由缓期二年执行单位将材料报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呈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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