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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根据《民法典》规定,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继承遗产,外孙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所以不可以继承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
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可以将自己的遗产,指定由孙子女继承,所以孙子女可以成为遗嘱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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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不一定能够直接继承。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公证遗嘱不再具有优先性,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因此,若是遗嘱人在立了公证遗嘱之后,又立了其他形式的遗嘱的,若是内容相抵触的,公证遗嘱就失去了效力,不能直接继承。 遗嘱人在设立公证遗嘱后,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若是遗嘱人实施与公证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公证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1、无争议且符合条件的代书遗嘱可以在继承开始后,直接进行继承。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且继承开始后,应按遗嘱。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公证遗嘱不一定能直接继承。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公证遗嘱不再优先,立有几份遗嘱,内容相冲突的,以最终遗嘱为准。所以,如果遗嘱人在立了公证遗嘱后,又立了其它形式的遗嘱,如果内容发生冲突,公证遗嘱就失去了效力,不能直接继承。遗嘱人设立公证遗嘱后,遗嘱人可以撤回和变更遗嘱。遗嘱人实施与公证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撤回公证遗嘱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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