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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父母离婚后,有房产证的那个房子,也就是农村的老宅子,是如何分割的,这是个关键问题。 2、因为拆迁安置房多以原老宅子的面积安置平方数,这样...
婚前房屋婚后拆迁如何分割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房屋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个人可以依法自由处分;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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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房屋拆迁,获得的房子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拆迁安置房的政策性较强,各个地方都有相应的政策规定。但主要考虑的还是被拆迁房屋的面积问题,或者人口问题。针对离婚案件中目前争议的情形分析如下:1、婚前一方的个人房产,婚后被拆迁安置新房的:如果不存在房屋补差价问题,也不存在房屋变更登记在夫妻二人的名下,这种被拆迁安置的新房应该是个人财产,因为财产的性质从根本上说是婚前个人财产演变过来的。如果存在房屋补差价,所补的差价是夫妻双方共同出资的,这就需要分析被拆迁房的价值和所补的差价在整个新房屋中各自所占的比例,所补差价的比例部分就是夫妻共有财产。对于婚后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的,不管存不存在差价问题,都应该是夫妻共有财产。2、婚前房产在一方的父母名下,婚后拆迁安置后,安置房登记在儿女名下的:这需要参考赠与房屋的情形,即《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的第22条的规定。3、婚前是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拆迁安置的:(1)需要考虑婚后拆迁安置时,是否存在出资问题,是否存在取得部分或全部产权,如果是婚后共同出资,取得一定产权的,对这部分房屋产权就是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一般应按所得房屋产权的比例,依照当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公布的同类住房标准价,给予对方一半价值的补偿。(2)如果没有出资问题,只是房屋拆迁后继续承租的,离婚时双方都有承租的权利。对这部分问题相关的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计算,毕竟现在在不同的城市中房价水平不一样,同时受房屋所在地段、交通、周边配套设施的影响,也会导致房屋价格不同,所以离婚夫妻计算房屋补偿标准的时候就要区分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理。
只需证明你自己名下或者对方名下的产权登记是否已经变更或者你们之间的银行账户是否有巨额资金来往,再加上其他证据进行佐证,即可推定该房产是否分割。另,拆迁时你在房内居住应属于被安置的对象,建议可委托律师去当地房产局调去拆迁安置协议即可明了,后根据该协议要求对方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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