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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申请的的申请,依法对被保全的土地进行保全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被保全人不服的,可以提出异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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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4]15号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规定第二十八条: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查封、扣押、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生效。其他人民法院对已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协助进行轮候登记,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其他人民法院查阅有关文书和记录。其他人民法院对没有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制作笔录,并经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及被执行人签字,或者书面通知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因此,你可以申请执行法院对该财产予以轮候查封,在其他法院到期不处理该财产的情况下,你的案件执行法院对该财产依法予以处理保障你的权利。
已经抵押的土地,法院可以检查,也可以依法拍卖。但是,拍卖价格必须优先偿还银行贷款,其馀的分配给申请执行人。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人民法院检查,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为市民,应通知被执行人或其成年家庭的被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应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对于被检查、没收的财产,执行人必须制作清单,在场者签字或盖章后,交给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第二百四十六条 被查封的财产,执行员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被执行人过错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第二百四十七条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有关机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46.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的被执行人财产进行变价时,应当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 财产无法委托拍卖、不适于拍卖或当事人双方同意不需要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交由有关单位变卖或自行组织变卖。 47.人民法院对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应当委托依法成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 48.被执行人申请对人民法院查封的财产自行变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但应当监督其按照合理价格在指定的期限内进行,并控制变卖的价款。 49.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成交后,必须即时钱物两清。 委托拍卖、组织变卖被执行人财产所发生的实际费用,从所得价款中优先扣除。所得价款超出执行标的数额和执行费用的部分,应当退还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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