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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的行政复议法,未缴纳罚款可以行政复议吗的答复如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
对税款缴纳方面有异议,先交清税款和滞纳金,再向其上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处罚方面有异议,可向其上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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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税务复议前置的情形主要是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的,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行政复议期间不可以加处罚款必须先经过行政复议程序后,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对省级以下各级国家税务局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省级国家税务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二)对省级以下各级地方税务局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省级地方税务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或省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三)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应该注意的是,向国务院申请二级复议审理是特殊规定,只适用于纳税人不服,由国家税务总局直接作出的具体税务行政行为的情况。对纳税人不服省级国税机关、地税机关具体作出的税务行政行为,而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复议,并且对总局的复议决定不服的,此种情况,纳税人不能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即仍按一级复议原则处理。
必须把罚款交了才能行政复议,处罚不形成如何行政复议。 申请人带上行政复议申请书、罚款单、处罚书、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以上资料各需要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去当地交管局法制科申请行政复议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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