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申请从事经营的,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二)具备开展网约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
申请从事经营的,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二)具备开展网约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申请从事经营的,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二)具备开展网约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的条件,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有符合规定的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三)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四)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五)在服务所在地有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六)规定的其他条件。外商投资网约车经营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拟从事网络汽车运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7座以下乘用车;(二)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和应急报警装置;(三)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车辆的具体标准和运营要求由相应的出租车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优质服务和差异化运营的发展原则和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拟从事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7座及以下乘用车;(二)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三)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车辆的具体标准和营运要求,由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发展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0人已浏览
1,657人已浏览
220人已浏览
3,94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