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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李某诉讼请求:“ 3、判令依法分割婚后共同财产,要求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1000000元,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庭审笔录第4页)...
原、被告于2007年4月4日所签的《离婚协议书》中 第二项的财产分割,一共有两段文字,也即表明有两个层次意思在内。 第一段写明“女方于离婚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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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的代理意见一般围绕着被代理人的诉讼请求展开,大体上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原被告之间的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法庭应依法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具体可从婚姻关系基础薄弱,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情感、一方存在重婚、家暴等法定离婚情形,夫妻之间没有和好的可能性等角度发表意见。 2.如何划分的问题。如果夫妻双方就共同财产的划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应就夫妻财产的划分发表意见。 3.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中定,孩子的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必须证明孩子跟随被代理人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除此之外,若有其他纠纷需要解决的,也要对此发表代理意见。
1、庭前双方单位领导主持下达成的备忘录中对本案所涉财产与其他财产一并作概括处理,最终以一定金额的货币方式对李某进行补偿,视为对双方全部财产的处理。该案庭审中提交的证据 5、备忘录一份,证明“ 1、被告就财产中万元的份额归原告所有”(庭审笔录第8页)此条即将全部财产折价结算后,最终李某还应分得万元。这个财产处理,就是概括处理的一种方式,对财产不作分项处理,而是一并处理,在折价结算中考虑并包含了涉案财产。 2、李某在起诉离婚时,诉讼请求关于财产处理同样是要求将全部财产概括处理,要求张某某一次性向其支付1000000元。
律师事务所接受**的委托,作为本案的代理人,现发如下代理意见: 一、本案是关于抚养权争议的案件,如何确认年仅三岁婚生子归谁抚养,我方认为归女方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再结合本案情况。 二、写明孩子抚养权给自己的理由,自己的经济条件,与孩子相处时间,家中照顾孩子的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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