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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做出保证或设定物的担保,在担保人因清偿债务人的债务而遭受损失时,向担保人作出清偿。它反映了两者之间的权益关系。在保...
反担保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 设立反担保要符合下列条件: 一、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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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反担保? 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做出保证或设定物的担保,在担保人因清偿债务人的债务而遭受损失时,向担保人作出清偿。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对其代债务人清偿的债务,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当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有可能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使追偿权落空,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第三人在为债务人作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其提供担保,这种债务人反过来又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叫反担保。 反担保协议怎么写? 反担保协议 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___与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签订了《委托贷款合同》(见附件一)。应_________要求,甲方与_____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了保证金额为_____元的保证合同(见附件二)。 应甲方要求,对上述担保,乙方同意出具反担保,特在此不可撤销的和无条件地向甲方作出如下保证事项: 一乙方同意上述保证合同的全部条款; 二乙方自愿将现有的乙方_________________抵押给甲方。 鉴于甲方亦通过银行____提供了_____元人民币的借款,乙方亦愿对此______元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因此乙方愿意在人民币____元的额度内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具体的抵押担保事项在双方签订的相关担保协议或合同中予以明确。 三在_____无法归还____的借款后,自___向甲方主张连带保证责任起___月内,甲方有权处置乙方已抵押给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办理有关手续或转让时,乙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 四甲方按照本协议第三条处置上述合同项下_______________价款,用以支付甲方因此产生或可能发生的贷款本金及其利息、担保费及其利息和转让所需的全部费用,以及为追偿甲方损失所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一切费用;不足部分,乙方仍然承担继续赔偿责任;如有多余款项,则多余部分应全部退还乙方。 五、附件一、附件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也不排除其他相关文件对本协议的支持作用。 六、本协议自成立之日起生效,直至甲方按照附件二项下应付款项和因此产生的各种损失全部得到清偿之日失效。 七、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将在甲方营业地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反担保协议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机关和银行各执一份。 附件一:《委托贷款合同》 附件二:《保证合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反诉,是指在已经提起的诉讼中,被告针对与本诉有联系的行为,提起独立诉讼请求的行为。反诉,是法律赋予被告在民事诉讼中与原告的起诉权相对应的一种诉讼权利,是被告用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特殊手段。被告提出反诉后,原告提起的诉讼为本诉。反诉和本诉同时存在,每一方当事人,既是原告,又是被告,既享有原、被告的权利,又承担原、被告的义务。 提起反诉是有条件的,其条件是: (1)反诉必须针对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提起。 (2)只能向审理本诉的法院提起。 (3)提起的时间,必须在举证期限内。 (4)反诉提出的问题必须与本诉有牵联。如原告起诉离婚,被告提出反诉,请求法院确认婚姻关系本来就是无效;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按买卖合同交货,被告提起反诉,说合同本身无效,要求依法撤销等等。反诉的目的,在于抵销、吞并本诉,使本诉失去作用,这样会使原告的起诉失去实际意义。如果两种事实没有牵联,如原告起诉,请求法院确认被告居住的房屋所有权是他的,被告又要求原告,必须偿还欠款。这两问题没有联系,被告提出还债问题不是反诉,如有必要,应另案起诉。
反诉,是指在已经提起的诉讼中,被告针对与本诉有联系的行为,提起独立诉讼请求的行为。反诉,是法律赋予被告在民事诉讼中与原告的起诉权相对应的一种诉讼权利,是被告用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特殊手段。被告提出反诉后,原告提起的诉讼为本诉。反诉和本诉同时存在,每一方当事人,既是原告,又是被告,既享有原、被告的权利,又承担原、被告的义务。 提起反诉是有条件的,其条件是: (1)反诉必须针对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提起。 (2)只能向审理本诉的法院提起。 (3)提起的时间,必须在举证期限内。 (4)反诉提出的问题必须与本诉有牵联。如原告起诉离婚,被告提出反诉,请求法院确认婚姻关系本来就是无效;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按买卖合同交货,被告提起反诉,说合同本身无效,要求依法撤销等等。反诉的目的,在于抵销、吞并本诉,使本诉失去作用,这样会使原告的起诉失去实际意义。如果两种事实没有牵联,如原告起诉,请求法院确认被告居住的房屋所有权是他的,被告又要求原告,必须偿还欠款。这两问题没有联系,被告提出还债问题不是反诉,如有必要,应另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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