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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费,是指因受伤的人员到医院治疗、住院治疗、转院治疗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亲朋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实而发生的交通费用。2、。误工...
1、既然已经报警,应是有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或者你们双方对责任认定有了协议? 2、赔偿,应是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可以由保险赔偿。 3、“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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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费是指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人去医院治疗、住院治疗、转院治疗、参加交通事故处理的当事人和家人处理交通事故事实的交通费。2、错误的劳动费。错误的工作时间根据受害者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发行的证明书确定。受害者因残疾继续错误的情况下,错误的时间可以计算到剩馀日期的前一天。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根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4、护理费用。正确确定受害者的护理费用,必须明确护理期限。护理人数。每天的护理费用。护理期限应计算到受害者恢复生活自立能力为止。受害者因残疾无法恢复生活自立能力的,可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护理费=每日护理费*护理天数*护理人数。5、医疗费用。实务包括实际支出的费用和后期治疗费用。诉讼中,实际发生的费用以一审讨论结束为期限,以前发生的金额为负责人赔偿的金额。之后发生的费用可以协商解决,多为别的事件处理,实际发生后可以赔偿。
轻微擦伤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受害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来计算,凭票据支付。结案后还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要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要按照三倍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来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者的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连续赔偿二十年。但是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则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要按五年计算。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8、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来计算,凭单据支付。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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