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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调查报告违背客观事实,影响事故公正处理的,对负有责任的事故调查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上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人口发展规划,结合当地实际,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人口计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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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要职责:(一)依法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监督检查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三)制定并实施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四)制定行业安全生产规范,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五)建立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库,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六)组织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参与事故调查处理;(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淄博新闻报本报讯(记者刘洪霞实习记者沙红翠通讯员冷振洲)昨日,记者从市安监局获悉,《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已于2006年3月20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条例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死亡赔偿金的数额,应当按照不低于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计算。死亡者家属获得的工伤保险补偿和死亡赔偿金的总额不得少于人民币20万元。本条例将于2006年6月1日起施行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并向从业人员说明所从事工种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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