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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论是申领、换领还是补领都需要交验居民户口簿。属于公安部异地申领居民身份证一对一试点城市的,也可以交验居住证。 2、《居民身份证法》第十...
补办身份证非得要本人去。但不一定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如果当地开通了异地办理身份证的业务,在当地就可以办理;否则,必须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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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要回户口所在地办理的,需要看所在地是否首批开放异地补办身份证的地区,目前仅开通部份地区、全国全部开放异地补办身份证要2017年7月以后。办理流程: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户证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户证机关,户籍地县级机关及时审核签发。第三步,居住地户证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1、申领居民身份证的,需要在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 2、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领身份证。 3、换领居民身份证的,持所需材料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履行换领居民身份证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具体规定如下: 1、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八条
身份证丢证丢失,我应该把户口簿带到公安机关。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在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天。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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