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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索赔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2、被害人一方不配合报销,也无法查找。你可以根据保险合同条款约定要求理赔。如保险公司拒绝,你可以通过诉讼处理。 3、你需要准备责任认定书,医疗发票。出院证明,诊断证明,住院证明可以委托律师帮助调取,也可以起诉后申请法院调查取证。这些并不是阻碍你索赔的障碍。 4、依据保险合同理赔,就还没过时效。 5、处理交通事故赔偿事宜中,很多时候肇事一方主动垫付了费用,反而把自己陷入了困境。根据法律的规定,没有强制哪方一定要垫付,最佳解决办法就是让伤者自行垫付,然后让伤者通过诉讼来处理。虽说从道义上讲不合情理,但没办法。 就本案,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的条款履行赔偿义务。最后由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向你支付。很有可能伤者会被作为第三人要求追加进诉讼,公告送达,缺席判决。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但应开具暂扣凭证。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20日。
对交通肇事逃逸进行处理的时间是没有限制的。行为人出于逃避的目的离开了现场,就算是肇事逃逸。除此之外,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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