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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 2、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
既然是工伤,就应该享受工伤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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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人民警察,按照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抚恤金。伤残抚恤金由发给其伤残证件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其标准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执行。伤残人民警察旧伤复发住院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经批准到外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按照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执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解决。伤残人民警察需要配制假肢、轮椅等辅助器械的,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按照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执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由其所在单位负责解决。对符合相关规定的一级至四级伤残人民警察按月发给护理费,护理费的标准为:(一)一级、二级伤残的,为上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二)三级、四级伤残的,为上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伤残人民警察的护理费,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按照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执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解决。伤残抚恤优待关系转移时,当年的伤残抚恤金由迁出地民政部门发给,从第二年起,由迁入地民政部门发给。伤残人民警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以及民航班机,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待。伤残人民警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伤残人民警察本人、一级至四级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教育优待。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术学校的,招生时降10分录取。残疾人民警察、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高等学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残疾人民警察在校学习期间免交学杂费。凡是国家实施“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地区的优抚对象及其子女,在符合资助标准的前提下优先享受“西部开发助学工程”的相关政策优待。各类优抚对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国家设立的各类奖学金、学校自行设立的奖学金以及社会各界出资设立的奖学金,优先享受国家提供的各项助学贷款,优先享受学校提供的困难补助和社会捐助,同时学校应优先为他们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此外,还有一些地方性规定
人民警察的工伤标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标准享受相应的待遇。 工伤赔偿标准: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每个省份的补贴都不一样。各省制定的本地化政策中,不得与国家制定的法律相违背,但有些规定是可以互相补充的。 一、如果警察在当地参加了工伤保险,依《工伤保险条例》,享有相应的工伤医疗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 (1)工伤赔偿标准: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伤残津贴;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伤残津贴: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二、如果警察在当地未参加工伤保险,依《公务员法》,享有其规定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的伤残抚恤金补助待遇。 三、依《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民政部等联合制定),由当地民政部门依法给予抚恤金补偿。上述几项中,具体金额需依不同法规标准,鉴定相应的伤残等级,依规发放。详细请咨询业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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