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借条有效力需具备以下要素: 1、凭证名称:借据或借条。 2、借款事由。 3、交付方式。 4、出借人。 5、借款金额。 6、利息。 7、借款期...
借条有效力需具备以下要素: 1、凭证名称:借据或借条。 2、借款事由。 3、交付方式。 4、出借人。 5、借款金额。 6、利息。 7、借款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张规范的借条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借款人和贷款人的身份信息; 2、借款的数额、用途、付款方式; 3、利息约定、还款期限和方式; 4、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条款; 5、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日期。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民间借贷的借款条一般包含以下内容: 1、标题为“借条”; 2、正文主要为:借款人、出借人的身份信息、借款的数额、期限、还款日期、利率等; 3、借款人签字、按手印或者盖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的借贷。在民间借贷中,我们常常会签一些借条或是欠条,这些都扮演着重要民事法律关系凭证的角色,但是借条与欠条之间在法律性质与法律效果上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如果我们不加区分而相互混用的话,会直接导致我们的合法利益难以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那么,在民间借贷中借条与欠条有哪些区别呢? 1、在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中,债务人归还债权人的借款的时间尚未确定,即债务人应当归还借款,但由于期限待定,所以债务人在法律上不存在归还的义务。在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前,债权人也没有权利要求债务人立即还款。 而诉讼时效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时起算。故在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中,只有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后,债务人才有义务归还借款,债务人才有可能不履行还款义务从而侵犯到债权人的利益,从而诉讼时效起算。 2、出借人依据未注明还款期限的欠条提起诉讼,从出具欠条的第二天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但名为欠条,实为借条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欠条出具之日就已经表明借款人已经在法律上负有偿还借款的义务,借款人出具欠条后不履行还款义务就已经侵害到债权人的合法权利,应当计算诉讼时效。 未约定还款期限时,出具借条时尚未计算诉讼时效,但出具欠条之日就已经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2年。 3、借条本身就能说明当事人之间因借贷法律关系而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借条本身就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的基础法律事实。 欠条本身仅能表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但仅凭欠条本身无法明确是何基础法律关系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借贷、交通事故、故意伤害等都能在当事人之间因为金钱债权债务关系而产生欠条凭证,但欠条凭证却无法直接对应借贷关系。 借条原则上应以民间借贷的案由而审判,但是欠条却不一定,要以基础法律关系而定。 借条跟欠条别看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它们却在本质上有很大的不同,为了在民间借贷中严格维护我们的合法利益,我们一定要严格区分借条与欠条的差异。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5人已浏览
313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19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