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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有两种方式: 第一,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协商一致,可以直接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协会协...
如果是协商,双方可以就抚养权自行作出决定,只要双方协商一致,然后共同前往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即可。这样最经济快捷。只有在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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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无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变更监护权的程序有两种:(一)根据《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五条,双方协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当允许。(二)诉讼变更变更子女监护权一般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变更:(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者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虐待子女,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确实对子女身心健康产生不利影响的;(三)10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意与另一方生活,另一方有抚养能力的;(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未达成上述协议的,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起诉。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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