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安局不执行行政拘留的:违法行为人十四岁以下十六岁;十六岁以下,第一次违反治安管理;七十岁以上;怀孕或哺乳不满一岁的婴儿。...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身份证号: 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 (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以上是停止执行行政拘留条件
请参考以下内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该条第二款第(二)项: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不执行拘留。
失去行政拘留自由受罪,但不会发生打骂体罚。法律规定,行政拘留是指法定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时间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处罚的情况。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2人已浏览
218人已浏览
277人已浏览
41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