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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业主应当按照规划设计的用途使用住宅,不得擅自改变住宅的使用用途。业主改变使用用途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并征得利害关系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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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产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并提交下列资料:(一)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情况的书面报告;(二)业主大会审议通过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三)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基本情况。业主委员会备案的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变更内容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产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建设单位在物业交付使用时,应当向物业买受人提供质量保证书,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维修联系电话和地址。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联系建设单位落实保修责任。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二个月前,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换届的,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调督促其按时完成换届选举工作。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产生后,原业主委员会应当在十日内将其保管的有关财务凭证、档案等文件资料、印章以及其他属于业主共同所有的财物移交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并做好其他交接工作。业主委员会成员资格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三日内将其保管的有关资料、印章和财物移交业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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