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我国《律师法》和《刑事诉讼法》都明确规定了法律援助制度。根据这些法律规定,法律援助的对象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和依法取得我国法人资格或在我国境...
分区域。法律援助的范围第一、公民有下列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回答"能够得到法律援助都援助哪些"的答案如下:公民能够得到法律援助的范围如下: 第十条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第十一条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第十二条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第十三条本条例所称公民经济困难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和法律援助事业的需要规定。 申请人住所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与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不一致的,按照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执行
一般情况下如果您申请民事、行政法律援助,应当向义务机关或义务人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具体来说:a.请求国家赔偿的,向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b.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向提供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c.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向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d.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向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e.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向被请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当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需要申请法律援助的,可以向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并提交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证明文件。《法律援助条例》自2003年9月1日起生效,明确规定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根据本条例第二章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未委托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法律援助或者指定辩护:(1)依法要求国家赔偿;(2)要求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3)要求支付养老金和救济金;(4)要求支付赡养费、赡养费和赡养费;(5)要求支付劳动报酬;(6)主张自愿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7)犯罪嫌疑人自被调查机关第一次询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未聘请律师的;(8)公诉案件中的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未委托诉讼代理人的;(9)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未委托被告人为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被告人为被告人为经济困难而未提供经济援助的;(11)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4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146人已浏览
68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