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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责任,但首先由交强险支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
.(1)交通警说明摩托车与小车之间为非连带责任 应是连带责任. (2)公司承诺按国家规定标准赔偿,但有些项目并未计入,是由交通警计算. 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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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但保险公司也有权向责任人主张追偿。 按照法律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导致了第三人人身损害的,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罚款20-200,驾驶证扣1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95条,没有年检标志、交强险标志、号牌、驾驶证、行驶证,均可以扣车。罚款20-200,驾驶证扣1分。 并且要支付扣车时产生的拖车/代驾费(80-150),停车费10-25元每天。没有年审车辆驾驶证可扣3分 不悬挂牌照的”,罚款20-200,驾驶证扣6分。 “没有上交强险”,罚款2倍保费(160或者240,根据排量),外加20-200元,驾驶证扣1分。 “没有年检”,罚款20-200,驾驶证扣3分。 “没有年检标志”,罚款20-200,驾驶证扣1分。
交强险应该赔偿。交强险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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