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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理以夫妻一方名义举债的案件中,原则上应当传唤夫妻双方本人和案件其他当事人本人到庭;需要证人出庭作证的,除法定事由外,应当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无效。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对权利义务关系的约定,是双方当事人合意的体现,因此合同需要双方当事人签字,否则合同不生效。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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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夫妻双方未特别约定财产和债务的,依照法律规定视为采用夫妻财产共有制,即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履行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但下列债务不能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第一,夫妻双方同意个人承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第二,未经对方同意,一方擅自支持无抚养义务的亲友的债务。第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集资金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其收入确实不用于共同生活所负债务。第四,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夫或妻一方死亡,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条明确规定了对一方死亡后,共同债务应由生存一方清偿。 2、夫妻一方如果不幸死亡,其欠的债由谁来还,通常人们会认为应该由其配偶或者其子女、父母来偿还,其实这都不对,法律是不支持父债子还或者子债父还的。 3、夫妻一方死亡后其债务如何处理,首先要弄清楚这个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就应当有夫妻共同承担,如果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那就可以在其个人财产中划拨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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