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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误工时间需要由治疗医疗机构出具相关证明来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误工费需要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工伤不存在误工费和交通费之说。 2.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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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交通事故所涉及的“误工费”,是指人员受伤不能上班而应得到的合法赔偿。而相对于车辆来说,车辆损失一般只是指车辆损坏维修费、事故拖车费、保管费等费用。事故车辆损失方面并没有叫做“车辆误工费”的赔偿项目。但据本人了解,如果事故车辆属于营运车辆的,因事故没法营运而造成的损失应叫做“停运费”(只限于营运车辆),这种费用还是有的。不过如不是营运车辆,而是私人车辆作为普通交通工具,最多只可与对方协调事故车辆维修期间的交通费了。
1、错误的工作时间需要医疗机构发行相关证明书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2、错误的劳动费需要根据受害者的错误时间和收入状况来决定。有固定收入的,错误的劳动费用按实际减速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最后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3、受害人无法举证其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时,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相同或近行业前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4、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x误工时间。
1、误工费的计算方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2)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3)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2、交通费的计算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如不符合,就应从赔偿额中扣除相应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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