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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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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权不能由监护人主动放弃。被监护人的监护权在法定情况下可以丧失,但是不能让监护人主动放弃。以未成年子女为例,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父母双方即使是在离婚后也均享有子女的监护权。如果父母死亡或是没有监护能力的,那么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可以担任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1、法律上的监护人的定义如下:一般指的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并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也能担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临时监护人的法律规定:如果被监护人没有监护人,或者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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