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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所描述的情况,第一,动迁安置房如果你和你先生都不是拆迁安置对象的,房产加名行为视为父母对你的赠与,对方是无权主张分割的除非,父母明确了...
离婚财产分割的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的个人财产是不进行分割的。 针对房产证是男方名字离婚怎么分问题,首先需要判断房产的性质,如果是婚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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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婚后所得财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都应当平均分割。但拆迁安置房不知道是否登记在你们夫妻名下?如果不是在你们名下,则可能无法作为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另外,一方如果有实施家庭暴力、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重婚、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的,无过错的一方可以在离婚时要求赔偿,但无过错方必须提供证据支持 鉴于时间有限,恕不能提供详尽咨询,如需更多帮助,可直接致电咨询
1、按照所述情况,该房屋为婚后购买,且在婚后还贷,故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首付10万为南方支付,需要看该支付时间是在登记之前还是之后;如购房合同是11月,首付亦在11月,故该款为男方个人财产; 3、如大部分房款是男方父母给予,需要看是否有证据支持,婚后父母给予的财产如无明确说明,属于对夫妻双方之赠予; 4、房屋现值扣除男方支付10万首付款,其余由夫妻双方平均分割。
1、楼房写男方儿子的名字,则您无权分楼房。但如果您能提供证据证明您为其偿还贷款了,则您为其偿还贷款的金额可作为债权主张男方儿子偿还。不过这部分钱是您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依法平均分割。 2、如果现在的10万元左右借款系为男方儿子购买房子所欠的,则您可以拒绝偿还。 3、家里牲畜系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依法平均分割。 4、占地费10万元属于您的婚前个人财产,归您所有,不用依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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